Tuesday, June 16, 2015

17 said......

1.事實前提大於價值前提。
2.新書看得到,舊書找得到,有書買得到。
3.青春有限,該把時間花在最有效益的事情上。
4.浪費別人青春者,以殺人罪論。
5.必須先提出「假設」,再來「驗證」。
6.to date/to be/to do
7.你的看法什麼?
8.溫柔而堅定地抱怨原則:a-所陳述的必須為已發生的事實 b-不能在情況(業績)糟糕時。